建工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请抓紧时间将纸制的就业材料录入到系统中,系统的数据要与上报就业率的数据一致,6月10号截止。
录入时注意事项:
1、毕业去向栏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原籍”或“中心托管”;
2、单位名称栏目不填;将学生实际就业单位名称全部填写在“扩展项5”;
3、单位性质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就业状况栏目:如果交的是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填写就业(不含经营部、项目部、影楼、工作室、餐馆等形式);如果提交的就业证明填写灵活就业;自由职业仅针对艺术学院;
5、实际所在地栏目填写用人单位的实际所在地(同公司名称的位置相吻合);
6、备注栏目填写老师名字;
7、如果现在不能确定是否能够顺利领取2013年毕业证的毕业生,请在毕业去向中选择“取消”。
招生就业与实训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