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职成〔201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增强职业教育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匹配度和贡献率,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的重要意义
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湖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展校企合作领域,建立校企紧密型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坚持“以用立业”,推动职业院校主动对接本地市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的主要内容
“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就是组织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走访区域内企业,让学校了解企业,让企业了解学校,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掌握企业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情况。各职业院校要深入了解区域内企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情况及人才需求情况,根据企业需求共同商量人才培养规划,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
(二)探索建立校企紧密合作机制。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市场需求,明确重点建设专业,与企业一起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深度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互派教师任教。
(三)拓宽职业院校服务领域。各职业院校要深入了解企业职工培训需求情况,面向企业积极拓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素质提升培训或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服务;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承接有关技术研究项目,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四)优先推荐毕业生区域内就业。各职业院校要通过走访区域内企业,让企业了解职业院校办学情况、专业设置情况,各专业毕业生数量、质量情况,推荐职业院校学生就地开展顶岗实习并实现就业。
三、“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地本校开展“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各市州工作方案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月至11月)。按照工作方案,各市州和各职业院校开展走访活动。走访企业前,各职业院校要精心准备,设计走访内容;走访时要向企业提供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毕业生基本情况;走访结束后,要对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情况分类加以梳理,根据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论证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2月)。各市州和各职业院校要认真做好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总结,并于2013年12月底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厅将对在此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市州和职业院校进行通报表彰。
四、“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它作为推进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负责制定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市州教育局负责与本地相关行业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共同商定拟走访的企业,统筹安排本地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各县(市)也要组织所属中职学校走访本地所属企业。各职业院校走访前要将走访计划上报市州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避免出现一家企业有多家学校重复走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现象。走访企业原则上应由校级领导带队进行。同时各职业院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走访企业活动之外,还可主动走访省内相关企业。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产业布局情况,选择不同类型企业,有计划地组织走访。走访企业优先考虑当地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有关企业,优先考虑当地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企业。要通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在专业建设、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师培训等方面征求有关行业企业意见,调研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了解行业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实际用工需求,了解企业员工继续学习与培训需求,了解企业生产技术研究需求。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州和各职业院校要建立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的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将职业院校走访当地企业、为企业服务情况纳入对职业院校的目标考核,要将专业教师走访调研企业情况,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创优、职称评定的内容之一。各市州要以技能大赛为平台,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观摩和召开校企合作恳谈会。
各市州和各职业院校在活动过程中应适时将有关工作动态,包括好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厅将择优宣传推广。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镇伟;联系电话:027-87328019;电子邮箱:hb87328019@126.com。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