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长江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小组评议、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拟确定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名单,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11月25日至 12月1日为止。公示期间全院同学如有异议,欢迎到院学生科反映情况。
院学生科地址:东校区4号楼409办公室
联系人:沈磷老师
投诉电话:027—51014023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uploadfile/file/20161125/20161125074849_88983.xls
2、/uploadfile/file/20161125/20161125075008_68296.xlsx
3、/uploadfile/file/20161125/20161125075045_45765.xls